昨天出席教會弟兄婚禮,並在婚禮中獻唱。地點是長沙灣某教堂,當弟兄通知我他在這間教堂行禮時,又令我勾起兩年前的不愉快經驗...
兩年前結婚的是團契的姊妹,她也是邀請我獻唱的。在婚禮綵排的當日,她也請我一同去視察場地,看看音響設備足夠不足夠。當我踏進這間裝修得相當美麗的教堂時,看見在講台上有三層樓高的天花喇叭,又沒有對台喇叭,便知道這個環境根本不適合作小組獻唱。心想如不和負責音響的同工溝通清楚,後果真不敢想像。誰知牧師只回答道:「我只接受過神學訓練,對於音響的東西我一慨不清楚!」
婚禮當日,綵排時我太太坐在禮堂正準備飲少許蒸餾水,突然間被教會(類似幹事之類的職員)大聲曷止,因為這是教會規矩!當然我會遵守教會所訂立的規矩,但可以有很多方法勸阻而不需要大聲呼曷,試問如果是一個未信的親友受到這樣「招呼」,他們對教會及基督教信仰的印象真不知會怎樣。
至於音響方面,由於根本沒有任何人會提供幫忙,但我又因沒有對台喇叭的關係而完全聽不到音樂,我嘗試將一隻在地上的詩班喇叭稍微改變方向,便立時又有人大聲曷止,當然這又是教會規矩。只有要你遵守的規矩但從來沒有人提供協助,這是主耶穌的教導嗎?
今年...更失望 ...
3 則留言:
Why they have such strick rules? So intimidating.
我想你講兩年前的那婚禮,我也在場。如無意外,那姊妹是我舊同學,弟兄是同我教會團契的...
的確那次音響真的麻麻,我都搖晒頭...
P.S. : 我是第一次來你的網站的,是在阿Paul的網頁link過來的。
oh! really! It's a small world after all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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